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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促发展保增长,实现海洋与渔业经济科学发展。继续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保持我市海洋与渔业经济总量增长势头,提高总体效益水平,确保海洋与渔业总产量年增长6%,渔业经济总产值年增长7%,渔民人均收入年增长8%,继续提高渔业产值在大农业的比重,增大海洋与渔业经济对全市经济的贡献。
(二)大力发展海岸经济,实现科学衔接融入珠三角。贯彻落实省第六次海洋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珠三角地区海岸经济第一延长线、东岸交通第一门户、环珠三角第一圈层、泛珠三角第一腹地、产业转移第一目的地”的定位,对照《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完善思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发展海岸经济,崛起蓝色汕尾”发展战略布置,服务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建设战略,做好华城石化、品清湖人工岛、陆丰核电、海丰核电等重大项目的用海申报工作,大力发展我市港口物流、临港产业、滨海旅游、外向型制造业和海洋水产业五大产业,实现汕尾经济蓝色崛起。
(三)开创海洋与渔业工作新局面,坚决砍掉汕尾落后尾巴。按照市委市政府《实施砍掉落后尾巴行动纲要》 “一年见效,三年砍掉最尾,七年实现全面砍尾,到2020年进位跨区”的总体目标,正视目前海洋与渔业落后局面,切实落实措施,推动工作,一是着力优化海洋产业区域布局,做好海洋产业规划,加快打造沿海产业大市;二是着力优化海洋经济结构,调整海洋捕捞、水产养殖产业结构,大力扶持国泰、五丰、海产、鹏腾等水产龙头企业,加快做大海洋优势产业。三是着力抓好海洋基础设施配套,以重新申报国家级汕尾中心渔港建设项目为契机,加快全市12个渔港及其后勤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渔业发展服务体系建设;四是着力发展现代化渔业,积极开展科技咨询、科技下乡和技术培训、技术讲座等活动,加快推进科技兴渔兴海工作;五是着力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抓好海洋资源环境管理,认真开展渔业资源监测、海域生态环境调查工作,加快建设海洋环境生态屏障;六是着力解决渔民生产生活问题,加快渔用柴油补贴、政策性渔业保险、转产转业项目等惠渔政策的实施,加快推进新渔村建设;七是着力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消防设施硬件和工作机制上下大力气,筑造坚实可靠的渔业安全保障体系;八是着力加强海洋与渔业自身建设,严肃各项工作纪律,加强工作制度建设,加强政治思想教育,落实人员编制,加快打造一支强有力的管理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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