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4日上午,市局召开全市海洋与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在全市开展为期四十天的海洋与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市局安全办全体成员、渔政支队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局安全生产主管领导、渔政大队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林展海局长主持,渔政支队杜仕超副支队长通报了2009年全市渔业安全事故情况;支队欧光莎政委传达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建议的函》及省局郑伟仪局长、李磊副巡视员就海丰2009年12月29日粤海丰11159号沉船伤亡事故的批示精神;市局苏妈极调研员宣读了汕尾市2010年海洋与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执法行动方案并对行动作了部署。最后林展海局长作了总结,要求与会人员要把思想统一到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上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用铁的手腕,坚决查处渔业生产的违规行为,从源头上控制事故的发生,确保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和谐海洋、平安渔业做出的应有的贡献。他强调:一、要提高认识,深刻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安全生产无小事,各级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要时刻把渔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放在第一位;二、要强化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从预防入手,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县(市、区)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要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影响改变渔民重利益、轻安全的思维定向,特别是要针对雇佣外地渔工数量比较多的特点,把其作为特殊群体来开展宣传、治理工作;三、要强化督查,要确保各项检查措施落到实处,先严有德,后严有罪。要求各县(市、区)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渔政队伍在这次海洋与渔业安全生产治理执法专项行动中按照部署,要扎扎实实地加强检查力度和密度,从管理入手,清除一切安全隐患,决不手软。同时,强化对整个行动的督查,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安全生产督办体系;四、要注重协调,依法依规处置渔业安全事故,要尽最大努力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推行首接责任制,按照事故等级启动应急处理程序,按要求落实报告制度及属地管理原则。
会议最后要求,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渔业安全生产的经验教训,在春节前后认真扎实开展整治行动,确保渔业生产安全,让渔民群众过上一个祥和愉快的春节。
共分为1页 [1] 当前第1/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