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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2009年海洋与渔业工作总结
一、2009年工作回顾
2009年是不寻常、不平凡的一年,是克服困难开创新局面、改变面貌呈现新气象的一年。我市海洋与渔业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海洋与渔业局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发展海岸经济,实现蓝色崛起”战略目标,按照省局各项工作部署,切实落实工作措施,加强产业规划,强化管理和服务,努力推动我市蓝色产业经济平稳快速发展。据统计,2009年全市水产品总产量54.98万吨,同比增长2.17%。渔业经济总产值62.32亿元, 同比增长5.63%。渔民人均年收入4908元,同比增长5.01%。
2009年的海洋与渔业工作,艰难但推进有效,繁重而成就不断,主要体现在以下八方面。
(一)规划工作得到大力推进,依法管海科学用海步伐加快。
用海规划编制工作进展快速。2009年,由我局组织编制或修改完善的规划有《汕尾市海洋功能区划》、《汕尾市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汕尾市品清湖综合治理规划》、《汕尾市品清湖区域用海规划》和《汕尾市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各项规划编制工作进展顺利,为我市依法管海、科学用海打下良好基础。其中,《汕尾市品清湖综合治理规划》和《汕尾市品清湖区域用海规划》由省、市两级投入专项资金700万元,将汕尾市区品清湖规划分为人工岛围填海区、综合性海洋公园、渔港区和污水排放区,为改善品清湖水环境,合法有序、有度开发利用品清湖资源,实施城市“东扩”战略,提升城市品位,提供了科学的决策依据。
用海项目快速发展。随着汕尾 “发展海岸经济,实现蓝色崛起”战略的实施,我市先后有华城石化、市区滨湖路配套的人工岛、海事码头、厦深铁路长沙湾特大桥、华润电厂和陆丰核电等6个项目提出用海申请,其中前5个项目已被国家和省海洋行政部门批准同意开展前期工作,陆丰核电项目用海也被国家海洋局受理并进入征求意见阶段。厦深铁路长沙湾特大桥、海事码头等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已顺利通过专家评审会评审;华城石化的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也已评审通过。
县级海岸线得到明确。我市总体海岸线形成了修测成果后,我局请国家海洋局南海海洋工程勘察与环境研究院对全市455.2公里的岸线进行分解,进一步明确各县区岸线,规范县级海岸线数据使用,使市、县两级从过去的岸线无形管理转变为有形管理,减少了与陆域管理部门之间在管理上的矛盾。
海域使用确权取得新发展。严格依据《汕尾市海洋功能区划》,落实用海审批制度,到目前为止,全市发放《海域使用证》185份,面积1635.6公顷。其中由国务院审批1份,省政府审批4份,市政府审批1份,县级政府审批179份。
(二)渔业生产在稳定的基础上有所增长,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达到渔业增长、渔民增收和渔区稳定的预期目标。
水产养殖取得长足发展。水产养殖依然是2009年我市渔业增产的重要增长点,通过采取各项综合措施,在城市建设加快,养殖面积不断减少的情况下,保持了水产养殖业产量有效增长。一是引进美国黑石斑、龙虾、龙胆等名优养殖品种,优化养殖品种结构,良种覆盖率超过85%。二是大举挖潜改造池塘,全年投入资金6000万元,加快水域滩涂、荒沙荒地和低产田的整治,改造虾蟹、金鲳鱼和罗非鱼养殖面积达8000亩,到目前止,建成高位养殖池3000亩。三是加强养殖基地化建设,全市共建成上规模水产养殖基地(场)155家,总投资规模10.44亿元,形成了罗非鱼、虾类、蟹类、鲍类等养殖支柱产业,使水产养殖业得到长足发展。2009年全市水产养殖放养面积41.3万亩,养殖总产量28.68万吨,同比增长4.56%。
海洋捕捞生产结构得到有效调整。2009年全市共投入资金4000万元,改造、新造渔船200多艘,目前,共有大功率深外海作业渔船800艘以上,其功率占全市5800艘海洋捕捞渔船总功率的七成多,很好地增强渔船深外海作业能力,减轻近海、沿岸渔场的捕捞压力。由于生产布局得到有效调整,加上渔汛较好,2009年海洋捕捞总产量25.95万吨,与去年基本持平,但生产效益较好,生产盈利、保本、亏损比例为3:4:3,主要渔获物有海鳗、带鱼、鲐鱼、池鱼、蛇鲻、大眼鲷和杂鱼等鱼类,主要生产渔场在汕尾对至汕头对渔场、台山的上下川渔场,有部分渔船过港到海南作业,生产效益较佳。
渔业产业化步伐加快。树立以市场为导向、效益为目标的经营观念,积极探索新的渔业产业经营方式,一是在水产养殖上推广“专业合作社”模式,为养殖户提供服务,调动积极性,目前,全市共成立渔业专业合作社12家,如城区马宫金鲳鱼养殖专业合作社,有21户渔户参加,养殖面积1100多亩,2009年产量660吨,产值700多万元。二是在海洋捕捞上推广“海上购销补给”模式,组织海上购销母船,直接到生产渔场给渔船补给和收购渔捞产品,增加了渔船作业时间,节省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率。如汕尾市顺天联合渔业有限公司,目前拥有购销船1艘、渔船15艘,平均每对双拖渔船的产值达到500多万元,利润80多万元,生产效益十分明显。三是在水产品加工上推广“公司+基地+渔户”模式,以水产品加工企业为纽带,下带众多水产养殖户和海洋捕捞渔船,上通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如汕尾市国泰食品有限公司拥有联营罗非鱼养殖面积8000多亩、捕捞渔船近百艘,产品大部分销往国外市场。经营方式的创新,使渔业产业得到较大发展,目前,全市拥有水产品交易市场12座,交易面积达4.4万平方米,交易量达20多万吨,交易额15亿元;上规模的水产品加工企业有73家,年加工原料鱼超过20万吨,渔业产业化步伐明显加快。
水产品出口逆势增长。在国际金融冲击严重的形势下,我市沉着应对,积极组织市国泰食品有限公司、市五丰水产食品有限公司和陆丰海产实业有限公司等水产龙头企业扩大水产品出口,产品销往美国、加拿大、日本和韩国等,全年全市水产品出口总值达2200万美元,比去年增长10%,实现逆势增长,为汕尾外贸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各项渔业高新技术得到推广应用。黑鲍吊养、罗非鱼半咸水养殖和高位池养殖等高新养殖技术得到了推广应用;鲍鱼杂交、东风螺、菲律宾蛤仔育苗工作取得进展;海洋捕捞大功率渔船普遍装配卫星导航、探渔仪和先进渔具,子母钓船作业、渔船刺钓作业等新技术推广成功;市五丰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的海洋生物工程取得了新的突破,胶原多肽产品填补了我省该项产品的空白,加快全市“科技兴渔” 步伐,提高了科技贡献率,推动了我市现代渔业发展。
渔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全市拥有各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14个,技术人员56名。海丰作为全国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试点县,实现有房子、有牌子、有基地、有设施、有制度的“五有”要求,开创了新格局,领头带动全市渔技推广工作开展。全市水产技术推广部门通过办班培训、编印技术资料等多种形式,推广先进水产技术,2009年共举办水产养殖技术培训班17期,培训养殖户1200多人次,印发技术资料9000份,并与市、县科技部门联合组成科技兴渔宣讲团,在重点乡镇巡回讲课3场次,组织科技下乡1次,为提高渔业生产者技能和推广养殖技术作出了努力,促进了产量、产值稳步提高。
渔业“科技入户”取得新进展。建立科技人员直接到村、良种良法直接到户、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渔业技术推广长效机制,在优势水产品的重点产区,科学选择科技示范户,主推虾鱼、虾蟹混养殖。目前参加“科技入户”渔户已达到100多户,提升了科学养殖的观念和水平。
(三)以渔港建设为中心的渔业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的推进,很好的利用省标准化渔港规划,提升全市渔业后勤服务保障水平。
标准化渔港建设得到有效推进。我市共有10个渔港纳入全省标准化渔港建设范围,其中一类渔港2个(汕尾和碣石),二类渔港5个(甲子、马宫、遮浪、后门和小漠),三类渔港3个(湖东、金厢和大湖),市成立了标准化渔港建设领导小组,设定时间表,推动全市渔港建设,目前,小漠、后门渔港已经率先完成申报。同时,2009年我市有4个渔港获省级渔港抢险维护专项资金120万元,项目建设已经启动。
汕尾中心渔港项目申报工作已重新启动。几年来困境重重的汕尾中心渔港项目有了突破进展,完成了前期规划图和可行性报告,项目启动需要解决的各项问题,已经形成解决方案提交市政府,目前,各项申报工作正在抓紧开展。
(四)渔业安全生产得到加强,安全事故稳中有降,呈现较好形势,全市休渔区大为改观,有效地促进渔业生产发展。
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成绩突出。在全市各地推广成立一个领导小组、制定一个应急方案、建立一支抢险救援队伍、落实一支义务消防船队和建立一份渔业安全生产档案的“五个一”管理模式,加强宣传,加强监督检查,由于各级管理部门和广大渔民群众认识到位,各项措施有力,2009年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全年仅发生事故8宗,死亡7人,事故率和死亡率创历年最低。
休渔管理有序开展。2009年我市列入休渔对象的2655艘渔船全部于5月16日按时开始二个半月的休渔,各级职能部门认真做好休渔宣传、停泊安排、安全管理和困难渔民安置工作,没有发现违规现象,渔区群众生活稳定,伏季休渔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五)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力度逐步加大,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推动了整个社会的食品安全。
水产品安全管理宣传不断深入。一年来,全市通过贴标语、挂横幅、派传单等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共举办质安咨询活动4次,发放资料8000多份,现场参加咨询人数4000多人次,很好地提高了水产品生产企业确保食品安全的自觉性和消费者放心食用信心。同时,积极组织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参训人员52人,有力地推动了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正规化、法规化。
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明显加强。全市开展水产品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12次,出动执法人员1020人次,检查养殖场346家,培苗场22家,共抽检水产品样品近200个,合格率达到94%的良好水平。同时,查处违规案件3宗,规范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病害测报与防控能力逐步增强。在全市范围内选择8个测报点,对鲍鱼、对虾、淡水鱼病虫害的病情进行监测,通过数据收集、汇总和分析,每月向省水产病害防控中心报告数据4期,并向各有关部门和生产单位通报全市水产养殖病情发生情况,有效地指导了全市病害防控工作。同时,发放防寒救急技术资料650份,为我市水产养殖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渔业标准化进程不断加快。积极开展无公害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工作,全市共建成无公害标准化示范区8个,认证产地35个,认证产品19个,标准化养殖面积达5000公顷,使我市渔业标准化水平明显提升。
(六)海洋环境资源监测监管手段不断提高,通过加强监管监测,不断提升海洋部门管理海洋能力。
加强海洋环境和渔业资源监测。一年来,开展重点港区、海水入侵、排污口水质和渔业资源动态监测100多次,较好完成国家和省交办的监测任务;对2009年我市发生的两次球型棕囊藻赤潮灾害及时作出响应,进行跟踪监测,保证了我市海区环境安全;发布《2008年汕尾市海洋环境质量公报》,为我市海洋经济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实施对信利电子厂、汕尾电厂和汕尾污水处理厂三个省级重点监控企业的污染源调查,规范了陆源排海企业环境管理,确保企业排放达标。
海洋执法监察成绩显著。全年检查各类涉海项目79宗,立案4宗,办理处罚海洋案件3宗。同时对陆丰核电、湖东宝丽华风力和红海湾火电等3个重点项目进行跟踪监控,检查覆盖率达100%,进一步规范了用海行为,提高了社会公众依法用海意识。
“三合一”实验室建设推进顺利。已建成实验室总面积450平方米,利用省“三合一”专项资金200多万元购置原子吸收仪、液相色谱仪和气相色谱仪等一批进口高端先进设备,同时,利用农业机械化专项资金150万元的仪器采购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实施中,为“三合一”实验室早日启用奠定了良好基础。
海洋宣传活动反响热烈。一是在省局统一安排下,我市以“海洋中国60年”为宣传主题,举办了“7.18”全国海洋日活动;二是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队组团参加首届中国海洋博览会,并组织汕尾市五丰水产食品有限公司和汕尾市国泰食品有限公司参展;三是以“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为主题,举办了汕尾市2009“休渔放生节”主题活动,投入资金54.7万元,放流优质虾鱼苗2065万尾和国家二级水生保护动物鲎200多只。据统计,2009年全市在各项海洋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万份、海报2000份、制作展版35个,参加群众近万人,提高了公众的海洋意识,增强社会公众对海洋事业的关注和对海洋环保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人工鱼礁建设工作得到有效推进。我市首个公益型人工鱼礁区--汕尾红海湾遮浪角东鱼礁区全面竣工,总投资1620万元,建成礁区面积807公顷,礁体2551个。同时,完成了金厢南人工鱼礁区招标和捷胜龟龄岛东人工鱼礁区上报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捷胜龟龄岛东南人工鱼礁区替代海丰后门鸡心石西省级人工鱼礁区,加快了我市人工鱼礁建设步伐。
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2009年6月8日,省政府派出验收组到我市检查验收污染源普查工作,验收组对我市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我市在经费少、技术力量薄弱、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能够按国家和省的要求完成普查工作,普查成果基本符合要求,予以验收通过。此次普查工作的通过验收,为我市治理水产养殖污染提供了全面、具体的科学依据。
海洋与渔业自然保护区建设得到推进。经过几年来的努力,全市已建成海洋与渔业自然保护区5个,总面积达到6360公顷。2009年4月13日,陆河花鳗鲡保护区经省政府批准升格为省级保护区,有力的带动了全市保护区管护能力的提升。
(七)渔业执法手段加强,人民群众和社会关心反映集中的渔船管理、“电毒炸”问题得到很大程度抑制,柴油补贴、转产转业等惠渔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
渔船基础管理不断加强。根据省局有关加强和规范渔船管理的文件要求,针对我市目前渔船管理存在问题,积极开展全面清理整治工作,共清理出管理不规范渔船1300多艘,并按规定严格进行处理,取得良好效果,有力地推进了渔船基础管理工作。
渔业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全市渔政队伍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共出海执勤巡逻890航次,查处违规渔船1146艘。特别2009年9月开始,全市开展打击“电炸毒鱼”专项治理行动,共查获电网渔船23艘,有效地遏制了辖区内违规违法行为,维护了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同时,我局还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沙滩船厂”整治行动,清理不规范船厂7家,取得初步成效。
助渔热线工作反映良好。为加强与渔民群众沟通,切实解决渔民群众热点、难点问题,7月6日,我局设立二十四小时开通的汕尾海洋与渔业“助渔热线”,为广大渔民群众提供“助渔”服务,指导渔区基层渔业工作,解决渔民生产、生活困难,受理海上救助和违规违法涉渔涉海案件举报,半年中,受理“热线”31宗,落实31宗,有力地推动了我市海洋与渔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为树立海洋与渔业系统良好形象发挥了重要作用。
渔业柴油补贴发放加快。全市渔业部门审核公示渔船4182艘,功率35万千瓦,占应发渔船93.7%,取得了历年来最高的发放率。
渔民转产转业议案工作得到有效推进。一是全年执行拆解减船7艘,兑付减船资金136.55万元。二是分别在海丰县小漠、后门、陆丰市湖东、甲子、甲东、市城区新港、马宫和红海湾区遮浪等地开展沿海渔民转产转业职业技能培训班12期,共培训转产转业渔民1100人。三是下达汕尾市五丰水产食品有限公司海鲜调味品加工、汕尾市国泰食品有限公司水产品深加工扩建、陆丰市碣石镇内洋养殖场虾蟹养殖和陆丰市中泰酒业有限公司海马酒等渔业产业发展项目4个,资金405万元,五丰、国泰公司和碣石镇内洋养殖场项目已实施完成,中泰酒业项目仍在建设之中。四是实施渔民安居工程2个共211户,已经在海丰县小漠、陆丰市甲子二地新建安居房101户,改善了渔民居住条件,促进渔区社会进一步稳定。五是完成了2006-2008年渔业发展项目验收,7个项目全部验收合格,为下来的项目验收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渔业互保工作成绩突出。全市渔业船舶参加投保1172艘,保险金额194万元;渔业人员投保人数8285 人,保险金额235万元,总投保金额429万元,同比提高92%。
海上救助工作广受赞誉。2009年渔政支队联合有关部门实施海难救助8宗,救起渔民46人,挽回经济损失550多万元。
(八)机关队伍形象得到很大程度的提升,以深入实践学习科学发展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公务等活动为载体,制度不断完善,作风不断改进,整个队伍面貌得到彻底改观,为下来的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上级领导高度重视、关心我局建设。随着汕尾“发展海岸经济,实现蓝色崛起”战略的确立和实施,汕尾市委、市政府将蓝色经济定位为三大经济带之一,海洋与渔业列入汕尾五大发展产业,把海洋与渔业部门作为实现汕尾跨越发展的重要职能部门。一年来,市委戎铁文书记、郑雁雄市长多次过问我局工作,提出海洋经济发展思路和具体工作要求,市委卓志强副书记、市政府骆金堤副市长等领导经常深入基层检查海洋与渔业工作,指导解决实际问题。年初,市委、市政府根据我局实际情况,调整加强了我局领导班子,并在本次政府机构改革中,将我局作为重要职能部门保留且增加职能,足见市委、市政府对我市海洋与渔业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海洋与渔业部门建设的殷切关心。省局对我市工作也十分关心和支持, 5月7-8日,我局新到任局长林展海同志带领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到省局汇报工作,省局主要领导亲自接见,并召开高规格汇报会,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与我局领导班子成员面对面分析汕尾海洋与渔业工作思路,既把脉指出不足,也鼓气寄予重望,之后,省局及各处室领导频繁到达汕尾指导检查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市委市政府和省局领导的高度重视、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使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受到极大鼓舞,精神面貌迅速改变,而困难问题不断得到解决,重点难点工作不断得以推进,打破几年来的困局,开创了海洋与渔业工作的新局面。
海洋与渔业工作有了新思路。我局以开展全市统一部署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运用科学发展观的观点,反思近年来海洋与渔业工作,理清发展思路,树立 “对接全市整体发展战略思维,融入全省海洋与渔业工作布局,争当加快融入珠三角东联西融桥头堡排头兵”的大局意识,形成“开发与保护海洋资源并举,传统与新兴产业发展相称,利用突出的资源、区位优势,打造粤东海洋经济强市”的工作思路及具体措施,成为今后一个阶段我市海洋与渔业科学发展行动指南。
机关队伍呈现新面貌。通过政风行风评议和民主评议公务等活动载体,全局上下认真思考,查找机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开展整改,取得明显效果,形成了人心思齐、团结奋战的良好工作氛围; 制订、完善了会议、考勤、印章、接待、车辆、财务和假期等七项管理制度,使机关管理有章可循,岗位责任落实到位,行政效能逐步提高;落实了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职能部门廉政建设责任制,并通过举办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预防职务犯罪知识讲座等廉政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反腐倡廉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采取了各项讲究实效的便民、利民措施,使群众对本部门的服务质量满意度大为提高,机关公众形象逐步改善,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一年来,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在各种活动和评比中取得了良好成绩:在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市局被评为“政风行风满意单位”;参加民主评议公务活动中,市局在49个单位中排名第八,渔政支队在29个单位中排名第十,名次靠前。此外,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获国家级先进集体2项,省、市级各1项;获省级以上专项工作先进个人8人次;获市、县级专项工作先进个人24人次,很好的树立了先进模范典型。
促进基层工作推行了新举措。从7月开始,市局建立了邀请县级局领导班子参加市局局务会议制度,每周召开的市局局务会议邀请六个县级局领导班子轮流参加,会上市局各部门与县级局班子面对面研究工作,提出需要解决的工作问题,从第二轮开始,市局局务会议移到各县级局召开,逐个检查县区落实情况和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方法,这一举措积极有效地推进基层海洋与渔业工作,得到县级局的热烈拥护。
回顾2009年的工作,我们有四点体会:
第一,融入汕尾发展战略大局, 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是推动汕尾海洋与渔业工作的强大动力。将海洋与渔业工作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去思考,才能有所作为。一年来,我们为推动汕尾海岸经济发展,不断加强用海项目服务;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着力增大渔业产业对全市经济贡献,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市领导高度肯定。
第二,坚持全省一盘棋,围绕全省工作部署开展工作,是开展汕尾海洋与渔业工作的基本要求。汕尾作为全省重要海洋与渔业市,又是一个经济欠发达、困难较多的地区,汕尾的工作思路是在全省工作的统一部署下形成的,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是在省主管局有关部门直接指导下进行的,主要的工作成绩是在省局支持和帮助下取得的。
第三,加强管理,增强基础,是推动汕尾海洋与渔业工作发展的着力点。反思过去几年来的工作,汕尾海洋与渔业工作的薄弱环节就在管理和基础跟不上。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加强这两个短项开展工作,不断提高部门管理水平,着力夯实产业基础,取得了有目共睹的进步,这也是下来一段时间我们的工作重点。
第四,注重兴渔助渔,解决民生问题,是开展汕尾海洋与渔业工作的出发点。我市高度重视“三渔”工作,特别是近段时间来,通过“助渔热线”等渠道, 加强与渔民群众沟通,提供海上救助、科技下乡等助渔服务,落实渔港建设、柴油补贴、渔民安居、渔业保险等兴渔惠渔工作,促进了渔业增产、渔民增收和渔区和谐稳定。
过去一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清醒的认识到,汕尾海洋与渔业发展基础还薄弱,工作推进还存在很大难度,主要体现在:一是基础设施和支撑保障体系建设滞后,特别是渔港和后勤配套建设跟不上发展;二是地区经济基础差,地方财政对海洋与渔业发展投入少,省发展项目配套困难,往往导致项目难以实施;三是海洋与渔业行政机关人员编制严重偏少,事业单位人员基本没有纳入财政供养,各项管理工作十分繁重而经费短缺,开展工作十分困难。
虽然摆在我们面前的困难不少,但凭借市委市政府对我们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省局对我们的殷切关心和大力支持,以及当前形成的良好开局,我们有信心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克服种种困难和挑战,加快海洋与渔业建设步伐,砍掉落后尾巴,实现“汕尾蓝色崛起”。
二、2010年工作思路
2010年是汕尾实现“五年大变化”目标重要一年,也是海洋与渔业解决重大发展问题,实现壮大发展关健之年。全市的海洋与渔业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市委五届七次全会,以及第六次全省海洋工作会议、全省现代渔业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围绕市委市政府“发展海岸经济,实现蓝色崛起”战略和全省发展现代渔业重大任务,以及省局2010年工作部署,以构建“富饶、安全、生态、和谐海洋与渔业”为目标,夯实产业基础,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执法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全市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010年渔业经济主要预期目标是:全市水产品总产量56万吨,同比增长2.2%;渔业经济总产值66亿元, 同比增长6%;渔民人均年收入5200元,同比增长5.5%,实现渔业增产、渔民增收、渔区稳定,为推动汕尾经济社会发展进步提供强大动力。
围绕工作目标和思路,要着力做好以下十方面重点工作:
(一)以海洋规划为向导,着力推动海洋规划落实出台,加强海洋管理宣传力度,提高依法管理海洋的水平。
加快《汕尾市海洋功能区划》实施和《汕尾市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出台。以此两个规划为向导,通过用海审批和审核,实现项目带动、功能对口准入、高效利用海域、资源空间优化的海域开发效果,坚决杜绝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达不到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要求的新用海项目上马。6月底前完成《汕尾市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的审批交付实施。
切实做好《汕尾市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实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强管理、严格实施的目标要求,为海岛的开发、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促进汕尾海岸经济发展。
继续做好《汕尾市品清湖综合治理规划》和《汕尾市品清湖区域用海规划》工作。依据专家评审会意见,修改完善《汕尾市品清湖综合治理规划》,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将《汕尾市品清湖综合治理规划》纳入《汕尾市城市总体规划》统一管理、组织实施。同时,积极推进《汕尾市品清湖区域用海规划》的报批工作,争取国家海洋局同意,及早开展品清湖区域用海规划的海域使用论证工作和批准该规划组织实施。
开展无居民海岛使用情况调查工作。按照《无居民海岛使用情况调查技术规范》的要求,确保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科学性,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汕尾的无居民海岛使用情况调查工作。
加大海洋和海岛管理宣传力度。一是开展7.18海洋宣传日活动,继续利用各种形式多样、生动有效的宣传手段,对海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大规模、广泛深入、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使海洋国土意识和依法用海、依法管海的观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强化海域管理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外部环境。二是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的宣传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实施为契机,宣传海洋部门管理海岛的重要职能,进一步强化海洋部门的职能管理,增强全民海洋意识和海洋法制意识。
(二)以服务海岸经济为己任,着力推动大项目在我市落户投产,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做好涉海项目的审批服务。加快推进华润电厂、陆丰核电、华城石化和宝丽华新能源等我市重大用海项目用海的审核、调查、公示和报批工作;同时加快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证办证步伐,推动我市海岸经济发展,实现汕尾蓝色崛起。
大力推动大型渔业项目落户我市。利用我市良好海洋环境和区位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设大型水产养殖、水产品加工、海产品商贸基地,形成渔业特色产业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三)以加强渔船管理为基础,着力推动渔港渔船管理,全面落实国家惠渔政策,努力促进渔区稳定。
进一步加强渔船基础管理。落实省局有关加强和规范渔船管理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三无、套牌、船证不符和擅自改变作业等违规渔船的清理工作;加强渔船消防、救生和通讯设备配备;推进渔船IC卡管理系统建设,规范渔船买卖程序;加强渔船检验,实现登船检验、渔船检验率、签证合格率三个100%的管理目标,推动我市渔船基础管理再上新台阶。
扎实推进渔港管理。按照《全省渔港清理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全市渔港整治行动,重点进行港池及航道清碍,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做好伏季休渔停泊准备工作。完善渔船进出港签证,加强外籍渔船管理。完善渔港建设管理,治理渔港脏、乱、差现象。建立“每月渔港巡查制度”,加强对全市十二个渔港管理的指导监督,构建 “文明”渔港。
强化渔船修造监督管理。继续开展渔船修造企业整顿行动,坚决取缔沙滩船厂,强化建(改)造渔船审批,建立《渔船修造企业月巡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推动我市渔船修造规范管理。
积极做好新一轮捕捞许可证换发工作。认真执行《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捕捞许可审批制度,实现渔船捕捞许可管理数据化。
开展2010年度柴油补贴工作,落实各县(市、区)工作责任制,优化发放方案,加强监督指导,实现办理无违规,审核不拖尾,发放有提升,按时、按量完成全市渔船和港澳流动渔船柴油补贴发放工作。
加强海上救助工作。完善应急管理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联合有关部门努力开展海难救助,尽力挽救渔民生命财产。
推动渔业互保工作再上新台阶。建立科学规范业务工作流程,优化理赔手续,力促全市渔业船舶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参保金额在500万元以上,为构建和谐渔业创造良好基础。
切实做好沿海渔民转产转业议案实施工作。大力推进自愿减船,落实渔民安居项目,扶持渔业合作组织和渔业产业项目。
(四)以提高渔业生产能力为手段,着力推动渔业增产增值,做强做大渔业产业规模。
举办2010年伏季休渔开渔仪式。邀请省、市领导和各界人士参加,扩大海洋与渔业部门影响,争取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渔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促进渔业生产发展。
抓好渔业产业结构调整。继续抓好养殖品种结构调整,增创优势产业,以市场为导向、效益为中心,优化品种结构,积极发展名、优、新品种养殖,改进养殖方式,推广高效生态型和高科技工厂化养殖模式,发展抗风浪深水网箱、近海吊养,实现水产养殖快速增长。积极发展深外海捕捞作业生产,淘汰一批破旧渔船,改造一批落后渔船,发展一批先进渔船,努力提高捕捞生产效益,实现海洋捕捞业可持续发展。
加强水产养殖管理体系建设。抓好《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和《种苗生产许可证》的核放工作,提高养殖使用证发证率;开展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完成规划送审稿上报工作;努力开展养殖产前、产中、产后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着重做好市场信息的传递、养殖技术的指导。
(五)以渔港建设为龙头,着力推进渔业基础建设,力促渔业产业、加工、销售一系列产业链条的形成,打造粤东水产物流中心。
积极筹建粤东水产物流中心。以物流中心为龙头,整合全市水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产业力量,加大外向型、科技型和基地型现代渔业龙头企业建设,形成海洋经济支柱产业链。
大力推进全市10大标准渔港建设。完成后门、小漠和碣石渔港初步设计及报审;做好遮浪渔港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湖东、金厢和大湖渔港立项上报备案;做好捷胜渔港总体规划。同时,争取乌坎渔港列入农业部渔港规划范围。
着手开展汕尾中心渔港申报工作。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和上报,迎接农业部组织的专家组到汕尾现场踏探和评审,争取下半年国家农业部对该项目批准立项,以及早组织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和工程动工。
(六)以强化海洋环境监管为突破口,着力扩大海洋监管面积,同时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意识,提升水产品安全管理水平,构建质安监管体系。
举办2010年休渔放生节活动,按省统一安排,放流一批优质鱼苗,邀请省局、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各界人士参加,扩大海洋与渔业部门影响,提高了公众的海洋意识,增强社会对海洋事业的关注和对海洋环保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加强人工鱼礁和自然保护区管理。加强对汕尾遮浪角东人工鱼礁区项目竣工验收建档工作的指导,确保项目竣工验收;加快陆丰金厢南省级生态公益型人工鱼礁区建设步伐;落实城区捷胜龟龄岛东南人工鱼礁区和龟龄岛东人工鱼礁区的组织实施。继续加强全市5个海洋与渔业自然保护区建设,不断加大投入,提高管护水平,促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加大水生野生动物办证力度。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提升管理权威,加大水生野生动物办证力度。
强化陆源排海管理。加大开展陆上污染源排海的管理工作力度,实施对重点企业的陆域污染源排海调查,规范陆源排海企业环境管理,促进企业达标排放,保护近岸海域海洋生态环境。
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工作。完成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状况与趋势性、海洋功能区、污染事故应急、陆源入海排污口环境质量和渔业资源动态等监测,重点做好汕尾电厂周边海域资源环境调查监测和亚运会汕尾遮浪赛区海洋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利用国家海洋局汕尾海洋环境中心站的区位优势,合作共建“汕尾海洋预报台”,做好海域使用动态监管数据库录入工作,着力提高海洋监管水平。
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举办水产品质量安全基层管理人员培训,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完善质安工作台帐和抽检台帐管理;加快海洋与渔业“三合一”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完成仪器设备安装,抓好实验室技术人员配置及培训,及早启用实验室,提升水产品检验检测能力;同时,积极推进无公害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积极培育水产品出口原料基地、农业部健康养殖场、标准化示范区、渔业龙头企业等,提高无公害养殖水平。
(七)以建设安全渔业为目标,着力推进渔业安全生产,确保休渔安全,事故稳中有降。
加强渔业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切实加强渔业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努力实现渔业安全生产事故稳中有降,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平安渔业。
做好休渔管理工作。认真开展休渔宣传、停泊安排、安全管理和困难渔民安置工作,确保全市渔船应休尽休、安全渡休,渔民群众生活有着落,渔区和谐稳定。
(八)以科技创新为动力,着力提高海洋与渔业科技含量,全面提升海洋与渔业科技水平。
推进海洋与渔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抓好市级海洋与渔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人员编制和经费落实,继续推进全市基层区域推广站建设,开展“科技入户”、“科技兴渔”工作,通过推广机构建设和项目的带动,提高海洋与渔业科技水平,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加强现代渔业科技服务。发挥水产技术推广体系的网络和技术优势,举办渔民技能、渔船职务船员等培训;推广健康养殖、生态养殖模式,指导好各地开展的老旧池塘改造工作;大力宣传和指导水产养殖规范用药,加强渔药、饲料等养殖投入品质量检测和管理;积极开展水产动物防疫工作,加强水产养殖常规病害监测、预防;建设“渔技通”信息平台,为广大养殖用户提供渔业科技信息;实施渔业科技项目,提高渔业生产科技含量,增大科技贡献率。
(九)以强化执法手段为基本,着力推进渔政执法刚性化,严厉打击一切危害生产、影响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创建执法刚性环境。
加强海洋与渔业执法力量和执法督察机制建设。做好专业人员培训、码头选址和试航方案等准备工作,完成102吨渔政船接收任务;全面调整、改善全市各级渔政队伍执法装备,提高巡航执法能力和管理能力。同时,大力推进海洋与渔业执法督察机制建设,加强对基层执法监督,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查处执法违规行为,创建执法干净环境。
加强渔业执法力度。组织全市渔政队伍在甲子、碣石、汕尾和马宫等主要渔港开展横向联动执法,扩大执法效应;继续开展打击电毒炸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保护渔业资源;加大无证渔船清理整顿力度,保护渔业生产良好秩序,维护广大渔民群众合法权益。
强化海洋监察执法。建立海洋监察巡查制度,实行对围填海、养殖用海、海洋倾废和海洋生态等用海项目全面监管,严厉打击违规围填海和破坏海洋环境行为;开展用海项目排查,建立海洋监察执法档案,加强海洋监察宣传,推动重大涉海案件媒体曝光,促进用海规范化、法规化。
(十)以提高队伍执行力为向导,着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打造一支团结战斗的高效团队。
完成海洋与渔业行政机构改革工作。以本次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做好本局和渔政支队机构、职能设置工作,争取增加机构、人员编制,壮大海洋与渔业管理队伍,强化行政管理职能,履行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职责。
加强海洋与渔业队伍建设。以开展2010年民主评议公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看等活动为载体,开展队伍政治思想教育,继续改进机关作风,强化素质教育,提高队伍执行力,以良好的精神面貌投入汕尾海洋经济建设事业中。
开展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争优评先”活动。制定全年海洋与渔业工作目标,开展量化考核评比,树立市局各部门和基层局工作先进典型,推动海洋与渔业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
继续做好“助渔热线”工作,以“热线”为平台,加强与渔民群众沟通,解决渔民群众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我市海洋与渔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树立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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