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现对汕尾港海丰港区华城石化配套码头填海工程相关情况进行公示,为期十天。
项目名称:汕尾港海丰港区华城石化配套码头填海工程
建设单位:海丰华城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汕尾市海丰县小漠镇红海湾西侧
建设规模及用海面积: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一个3000吨级化工泊位、一个1000吨级LPG泊位(预留)及相关配套设施。码头装卸货种主要有LPG、甲醇和二甲醚,装卸工艺采用手动装卸臂。主要涉海工程包括引堤填海工程、栈桥及码头工程,其中引堤长度为140.25米,栈桥长度为120.5米。工程用海总面积11.2840公顷,其中引堤填海面积0.2155公顷,栈桥用海面积0.7713公顷,港池及回旋水域用海面积10.2972公顷。
经过审查,我局拟对汕尾港海丰港区华城石化配套码头填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核准,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至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资源环境管理处。
地址:广州市滨江中路308号广州海运大厦六楼
联系电话:020-84109251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共分为1页 [1] 当前第1/1页 |